湖州市技師學院2016年自主擇優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德清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德人〔2009〕24號)等精神,現就2016年湖州市技師學院自主擇優招聘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人數詳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2015屆、2016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戶籍不限)。
(二)招聘條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錄取的本科畢業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二批錄取的本科畢業生且高校期間至少獲得院級及以上三等獎學金1次,或院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
上述報考人員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熱愛教育事業。
2、具備從事教育教學的基本素質,語言表達能力強。
3、身體健康,符合《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有關規定。
4、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所學專業必須與報考崗位所列專業名稱一致,詳見附件2。
三、招聘方式
1、報名
(1)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6年1月5日16:30止。
(2)報名地點:湖州市技師學院金鵝山校區
(3)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須提供相關材料(詳見附件3),學院專人負責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
2、學院初選,推薦初選對象參加縣人力社保障局組織的面試。
報考人員到本院進行初選,學院初選采用面談、教學實習、查閱檔案等方式,初選時間另行通知。初選后,按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參加縣人力社保局組織的面試。
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形式為技能測試和模擬上課,技能測試為60分,模擬上課為40分。面試成績合格分為60分,未滿60分不予聘用。面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根據面試成績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預簽約。
預簽約全部結束后,不再遞補。
3、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縣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費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則取消招聘資格。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執行。
4、公示和聘用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德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zjdeqing.lss.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后服務期限須滿8年,未滿8年的不得帶編制調離湖州市技師學院,聘用后2年內必須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否則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招聘資格條件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
2.湖州市技師學院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規范操作程序,嚴肅招聘紀律。認真做好考生報名、資格審查、面試等工作。同時,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3.本公告由湖州市技師學院負責解釋。
4.聯系電話:李老師 0572-8423208 ; 13567952071
附件:1. 2016年自主擇優招聘崗位需求表
2. 2016年自主擇優招聘報考崗位專業對照表
3. 2016年自主擇優招聘教師報名材料清單
4. 2016年自主擇優招聘教師報名表
德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2月15日
附件1
2016年湖州市技師學院自主擇優招聘崗位需求表
附件2
2016年自主擇優招聘報考崗位專業對照表
附件3
2016年自主擇優招聘教師報名材料清單
一、研究生學歷的須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2016年自主擇優招聘教師報名表》(一式三份);
(2)2016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畢業的須提供學歷證明,學歷證明涉及所學專業、畢業時間、碩士及以上學位等內容;
(3)研究生學歷證書、碩士及以上學位證書,本科畢業證書等;
(4)身份證、戶口簿、職業資格證書、普通話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或全國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5)其他相關佐證材料。
二、本科學歷的須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2016年自主擇優招聘教師報名表》(一式三份);
(2)2016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須提供學歷證明,學歷證明涉及所學專業、畢業時間、是否師范類、錄取批次等內容;
(3)本科畢業證書及本科為第一批錄取的材料;
(4)身份證、戶口簿、職業資格證書、普通話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獎學金證書、優秀畢業生證書。
(5)其他相關佐證材料。
附件4:2016年自主擇優招聘教師報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