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2021年鎮海區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資格復審或體能測評人員名單及有關事項的公告
2021年鎮海區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的筆試成績已公布,根據省公務員局統一劃定的合格分數線及本次招考有關公告規定,現將報考鎮海區各級機關單位職位考生入圍資格復審或體能測評人員名單(附件1)予以公布。
一、資格復審
鎮海區各級機關單位招考職位的資格復審時間為3月9日-10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附件2。資格復審須提供的證件材料詳見附件3。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證件(證明)不全、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或體能測評。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考生應出示浙江“健康碼”,現場填報健康承諾書,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應承擔的相關責任并接受相應處理。
二、體能測評
鎮海區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時間為3月9日下午、3月10日上午,地點為寧波市鄞州區中興路360號雅戈爾體育館。體能測評時間為上午的,考生報到時間為當天上午08:30-09:00;體能測評時間為下午的,考生報到時間為當天下午13:30-14:00。先開展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參加體能測評,具體安排詳見附件2。
體能測評按《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測評中,縱跳摸高不超過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過2次,1000米(800米)只測試1次。30周歲(含)以下與31周歲(含)以上考生的體能測評標準不同,以體能測評當天為年齡的計算節點。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
資格復審、面試等環節防疫要求按照《2021年浙江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省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面試疫情防控公告》執行。
三、面試安排
資格復審或體能測評后,面試對象領取面試通知書。
面試時間:3月13日-14日。
具體報到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四、考生疫情防控
資格復審、面試等環節防疫要求按照《2021年浙江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省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面試疫情防控公告》執行。
附件:
1.2021年鎮海區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資格復審或體能測評人員名單.xlsx
2.2021年鎮海區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或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安排.xlsx
3.2021年鎮海區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須提供的證件材料.doc
鎮海區公務員局
2021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