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浙江省消防總隊接收地方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簡章
武警消防部隊是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序列警種,是公安機關的重要職能部門,也是國家武裝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武警消防部隊擔負著保護地方經濟建 設、國家公共財產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所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安全穩定的神圣使命,主要工作任務是火災撲救、重大災害 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以及消防監督管理等工作。武警浙江省消防總隊隸屬于公安部消防局,在全省11個地級市設支隊,縣市設大隊。多年 來,浙江省消防部隊為浙江經濟社會既好又快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為維護浙江的社會政治穩定、保衛經濟建設成果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做出了積極的 貢獻。隨著浙江經濟的蓬勃發展,需要越來越多的高素質人才補充到我們的隊伍里,擔負起部隊建設和消防工作發展的重任。消防工作被稱為永恒的事業,也是全世 界最受尊敬的職業之一,熱烈歡迎有志獻身于消防事業的莘莘學子到部隊建功立業。
一、接收專業
重點接收工學、理學、法學、文學和管理學類等畢業生。具體學科有:政治學類、中國語言文學類、新聞傳播類、土建類、化學類、機械類、材料類、電氣信息類、環境與安全類、交通運輸類、工商管理類等(詳以浙江消防網招生系統所列專業為準)。
(根據公安部政治部《實施細則》和當年下發的接收計劃通知中的條件、要求更改)
二、接收的對象
接收對象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男性本科畢業生為主,兼顧碩士研究生(不招大專、博士研究生)。重點接收國家“985”“211工程”高校畢業生,兼顧其他普通高校畢業生。
1、文化學歷:
接收對象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男性本科畢業生為主,兼顧少量碩士研究生(不招大專、博 士研究生)。重點接收國家“985”“211工程”高校畢業生,兼顧其他普通高校畢業生,原則上以接受上述表內門類專業為主。根據有關規定,有下列情況之 一的不屬于接收范圍:
①畢業院校或所屬二級學院屬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職業技術院校、獨立院校、民辦院校、公辦民助院校、遠程(網絡)教育院校、成人高校的;
②學習形式為走讀、委培、自費、自學、中專起點大專生、專升本、國(境)外學習畢業的、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體育單招生、三本生。
③結業生、肄業生、預科生、往屆生、未獲得學位的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以及在校學習期間必修課和補考累計4門以上或1門以上補考不及格、休學超過半年和受過處分的畢業生。
2、政治條件:必須是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忠于祖國,志愿獻身公安消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無任何政治、經濟、歷史問題。
3、身體素質: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的規定,男性身高170厘米,體重60公斤以上,每一眼裸眼遠視力在4.6以上。
4、年齡條件:本科畢業生的年齡不超過24周歲,碩士研究生的年齡不超過29周歲,少數民族畢業生年齡可放寬1歲,曾經服過兵役的畢業生年齡可以放寬2歲,計算年齡的截止時間為畢業當年的8月31日。
5、招收崗位:基層一線指揮管理人員。
6、服役年限:本人自愿,保證入伍后服從組織分配,安心服役,勤奮工作,原則上在個人不未達最低服役年限不得要求申請退出現役。
同等條件下,有下列情況之一優先接收
1、中共黨員、學生干部、三好學生或志愿到邊遠艱苦地區工作的;
2、在校學習期間有當兵入伍經歷的;
3、學業有專長、術業有專攻,在學術、科研上有突出成果或獲得第二學位的;
4、經學校批準參加省級以上各種比賽并獲獎的;
5、品學兼優、體魄健壯、有管理素質潛力且適合到部隊基層指揮崗位工作的。
三、分配去向
經公安部消防局統一組織的入警培訓合格后,面向全省消防部隊分配。接收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一律安排到基層一線崗位任職,在基層一線崗位的工作時間(含1年培訓期)不得少于2年。
享受待遇標準
1、公安部政治部有關文件規定,接收報到后將實行一年的入警崗前培訓見習,見習期享受見習干部待遇。
2、見習期滿合格的本科畢業生,任命為副連職警官,中尉警銜;碩士研究生,任命正連職警官,上尉警銜,任職時間從簽訂就業協議之日起算。
3、在住房、醫療、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現役軍人待遇,家屬享受軍屬待遇。
篩選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按照擇優選拔的原則,從簽訂接收協議到下達任職命令實行全程篩選淘汰,按公安部政治部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所產生一切后果由畢業生負責。
1、復審復查淘汰。對已經簽訂接收協議的畢業生,發現或發生下列情況的,接收單位有權將其退回原學校:
①未在規定期限內報到的,原則上終止協議不予接收,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的,必須在規定報到時間七日前征得接收單位同意;
②報到時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本科以上學歷)三證之一不全的;
③畢業生檔案未在規定時間內送達的;
④畢業生檔案到達后經復審不合格的;
⑤經接收單位組織身體復查不合格的。
2、崗前培訓淘汰。接收對象在軍政訓練期間的現實表現、學習訓練、身體心理等情況經承訓院校綜合考評后不適合擔任部隊干部職務的,予以淘汰。
3、見習期間淘汰。接收對象在見習期間思想不穩定、有違紀行為以及身體等原因不適合在部隊工作,予以淘汰。
四、報名時間及辦法
報名時間:
2015年12月18日結束,逾期不再補報。
接收方式和程序
1、報名。有意者請登錄浙江省公安消防總隊網(報名入口),并按要求完成網上報名和個人資料投寄工作,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18日。
2016浙江公安消防總隊接收大學生入警報名入口
2、考核。按照公安部政治部的有關文件規定,志愿到我總隊工作的畢業生我單位先對其個人資料進行初步審核,初審合格的畢業生參加2016年1月下旬至三月間的組織的面試、體檢、知識能力測試、體能素質測試和心理素質測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政審。上述各項考核合格者,我總隊將派人對學生在校期間的表現和家庭成員的主要情況進行政治審查。
4、簽約。政審合格者,將與其簽訂就業協議書。同時,接收對象應按當年高校畢業生分配報到時間,開具有關手續按我總隊通知到浙江省公安消防總隊政治部干部處報到。
報名辦法和途徑:
1. 登陸《浙江消防網》(報名入口),進入《公安現役部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報名系統》(http://114.215.249.206:81),填寫個人基本情況。在系統中確定報名后,還必須將所在院校《推薦書》或個人簡歷、學習成績單復印件,郵寄至浙江省消防總隊政治部干部處。
單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暉路319號 郵編: 310014
聯系部門:浙江省消防總隊政治部干部處 聯系人:王干事
聯系電話:0571-85863567、0571-858635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