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舟山市在崗大學生村官擇優招聘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2015年第1號)
為貫徹落實《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的實施意見》(浙委辦【2012】121號)精神,促進大學生村官隊伍有序流動,經研究,決定從我市符合條件的在崗大學生村官中擇優招聘鄉鎮(街道)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全市共擇優招聘鄉鎮(街道)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名,具體崗位原則上安排在擇優招聘錄用人選所在鄉鎮(街道)所屬事業單位。
二、信息發布
(一)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zsrls.gov.cn);
(二)浙江舟山群島新區黨建網(www.zsdj.gov.cn)。
其中浙江舟山群島新區黨建網為發布考試、考察、體檢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三、招聘范圍
本次招聘專門面向我市各縣(區)、新城管委會、普陀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符合擇優招聘條件的在崗大學生村官。“在崗大學生村官”是指,2006年至今,我省統一選聘到社區(村)任職、目前依然在崗的大學生村官,包括2006年之前各地自行選聘后納入統一管理的在崗大學生村官。
四、招聘條件
(一)資格條件。參加擇優招聘的在崗大學生村官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任滿兩個聘期、擔任社區(村)“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滿3年、且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的;
2、擔任社區(村)“兩委”委員職務滿6年、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有兩次及以上為優秀等次的。
(二)任職時間計算。任職時間計算截止到本公告發布日,包括聘期內和留社區(村)任職時間,可以累計。通過換屆選舉擔任社區(村)“兩委”委員職務的,因提前換屆導致大學生村官任職滿1屆但未滿3年的,按3年計算。補選或由上級黨委任命的,則按實際任職日期計算。納入統一管理的大學生村官,納入時如果是社區(村)“兩委”委員及以上職務的,其任職時間按納入時簽訂大學生村官聘用合同時間開始計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擇優招聘資格:
1、有違法違紀行為的;
2、在擇優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3、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報名時間:2015年3月12日至3月13日17:00;
報名地點: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
報名方式:采用個人報名申請方式。符合條件的大學生村官須下載并填妥《舟山市在崗大學生村官擇優招聘為鄉鎮(街道)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詳見附件),一式三份,并由所在社區(村)黨組織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報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上報時須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獎勵證書、歷年年度考核證明、任職文件、聘用合同等材料復印件和近三年工作總結(2000字左右)各一份。
(二)資格審查
1、初審
時間:2015年3月13日17:00前;
資格初審由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負責。鄉鎮(街道)黨(工)委根據大學生村官申請,按照報名資格條件,對上報材料進行認真仔細審核,經審核無異議并加蓋公章后報各縣(區)委組織部或新城管委會、普陀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2、復審
時間:2015年3月17日前;
資格復審由所在縣(區)委組織部會同縣(區)人力社保局(或新城管委會、普陀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負責審核。根據擇優招聘條件,經審核無異議并加蓋公章后,統一報市委組織部。
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擇優招聘全過程,如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擇優招聘資格。
(三)考試
時間:2015年3月27日前;
本次考試采用面試、述職測評、專項賦分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其中面試占60%、述職測評占20%、專項賦分占20%。
1、面試(3月21日)
本次面試采用結構化試題,總分為100分,由市里統一組織實施,各縣(區)不再設面試考場。
2、述職測評(3月27日前)
述職測評總分為100分,參照《舟山市大學生村官年度考評辦法(試行)》進行,由市委組織部會同市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先由提出申請的大學生村官對近3年工作進行述職,再由鄉鎮(街道)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聯社區(村)干部、社區(村)干部和所在社區(村)黨員代表、村民代表等進行集中測評,人數一般不少于30人。
3、專項賦分(3月27日前)
專項賦分由各縣(區)委組織部會同人力社保局(或新城管委會、普陀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負責進行。專項賦分標準如下:大學生村官在崗期間,經鄉鎮(街道)年度考核,每評為一次優秀的,加1分;評選為縣(區)級綜合先進個人或市級優秀大學生村官的,加5分;評選為市級綜合先進個人或省“十佳百優”大學生村官的加10分。同一年度獲得的先進按最高層次賦分,不同年度獲得的先進可累計賦分,專項賦分最高不超過20分。
(四)考察
時間:2015年3月底前;
根據總成績(總成績=面試得分×60%+述職測評×20%+專項賦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從高到低按招聘名額1:1.2(按四舍五入確定)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則面試得分高者為先;若面試分也并列的,則以述職測評得分高者為先。考察人選確定后,不再遞補。市委組織部會同市人力社保局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逐一考察,考察按《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考察結果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五)體檢
時間:2015年4月5日前;
考察合格的,按招聘名額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按照公務員的相關標準執行。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的,可從差額考察人選中依次遞補。體檢工作由各縣(區)委組織部會同人力社保局(或新城管委、普陀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組織實施。
(六)公示
時間:2015年4月10日前;
體檢合格的,按招聘名額1:1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浙江舟山群島新區黨建網,市、縣(區)兩級人力社保局網站,所在鄉鎮(街道)和社區(村)公告欄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時間:2015年4月20日前;
公示期滿后,如無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由所在縣(區)或新城管委會、普陀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確定聘用崗位,并填寫《舟山市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納入事業編制,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1、大學生村官經擇優招聘聘用為鄉鎮(街道)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后,須繼續留社區(村)工作3年以上,期間仍納入大學生村官管理,待遇按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執行。
2、大學生村官經擇優招聘聘用為鄉鎮(街道)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后,首次聘期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
3、本公告由中共舟山市委組織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80-2283305、2281566;
監督電話:0580-2281236。
舟山市面向在崗大學生村官擇優招聘鄉鎮(街道)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中共舟山市委組織部
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