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舟山嵊泗縣屬部門選調公告
為充分調動鄉鎮干部的工作積極性,探索建立鄉鎮機關事業工作人員向縣屬部門正常流動的工作機制,經研究,決定開展2015年縣屬部門部分職位面向鄉鎮公開選調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職位
選調單位 |
選調職位 |
選調人數 |
其他要求 |
縣屬機關事業單位 |
工作人員1 |
3 |
鄉鎮工作5到10年 |
工作人員2 |
2 |
鄉鎮工作10年(含10年)以上 |
二、公開選調對象和條件
(一)公開選調對象
全縣各鄉鎮人民政府行政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二)公開選調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履行職責所需的政治理論水平、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2.2010年4月16日及以前參加工作、近四年連續考核稱職(合格)及以上、國家承認學歷大專及以上的工作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經組織人事部門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以及近五年內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在此次公開選調范圍。
三、公開選調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 4月27日-4月30日的工作時間。
2.報名地點:嵊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嵊泗縣沙河路341號)。
3.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符合加分條件的相關材料等證件(證明)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張,到現場辦理報名手續,接受資格審查。報名時需填寫報名表,經所在鄉鎮黨委初審蓋章后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同一職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不足選調計劃數3倍的,將視情調整、取消或核減選調計劃。
4.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在2015年5月20日-5月21日到嵊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嵊泗縣沙河路341號)領取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時間為2015年5月23日,筆試共2個科目,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50分。考試科目為綜合管理類(A類),具體考試時間為:
上午9:30-11:30 《綜合應用能力(A類)》
下午14:00-15: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A類)》
本次考試大綱參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2015年版》,考生可在嵊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僅供應試考生備考使用。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三)加分
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實行加分政策:報考時任鄉鎮中層正職的加3分,任副職的加1.5分;年度考核優秀的人員加1分/年;在鄉鎮工作10年以上的加2分,以后每工作5年再加1分;獲得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的先進個人的加5分,獲得市級以上單項表彰的加2分,獲得縣委縣政府表彰的縣級先進個人的加2分/次,當年獲得同類獎項的以最高加分為限,不重復加分。加分最高不超過30分。
(四)考察、公示、調動
筆試結束后,將各選調職位報考者筆試成績與加分合成總分。若總分相同,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由組織人事部門根據總分從高到低按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經考察合格后,將在嵊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lsb.shengsi.gov.cn)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根據本人編制性質、各單位需求、考察結果及本人綜合能力統一調配到相關單位工作。
四、相關要求
1.此次公開選調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2.各鄉鎮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充分認識公開選調工作的重要意義,及時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積極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考試。
3.嚴肅組織紀律和工作紀律,對公開選調工作中出現的違法違紀行為,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確保此項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4.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嵊泗縣委組織部、嵊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5081581、5083093。
中共嵊泗縣委組織部
嵊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