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選擇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關于公務員義務的規定,下面哪項不屬于公務員的義務?
A. 《法官法》中規定法官必須維護司法公正
B. 公務員要模范遵守社會公德
C. 保持“政治中立”
D. 保守工作秘密
2. 選擇題下列有關我國公民權利的哪一表述不符合《憲法》的規定?( )
A. 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B. 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
C. 任何國家機關在接到公民提出的申斥、控告或者檢舉后,都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
D. 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造成損失的,受害人有依法請求賠償的權利
3. 選擇題依據我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下列哪項不是特別行政區的對外事務權限內的具體事項?( )
A. 簽發護照和其他旅行證件
B. 實行出入境管制
C. 對國際協議是否適用于特別行政區發表意見并作出初步決定
D. 參與和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外交談判
4. 選擇題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200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規定,面試采取( )為主的方法進行。
A. 無領導小組 B. 文件筐 C. 非結構化 D. 結構化
5. 選擇題劉某家門前有一泥溝,某日運糧車經過此地,由于顛簸,掉落一袋面粉。劉某占得便宜后。又將此溝挖深一尺,次日又拾得兩袋面粉。劉某的行為屬于( )。
A. 侵權行為與無因管理 B. 不當得利
C. 無因管理與不當得利 D. 侵權行為與不當得利
浙江公務員考試網<http://www.ikeluosi.com/> 解析 題目或解析有誤,我要糾錯。
1、正確答案:C。A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對法官義務的規定,法官屬于公務員;BD均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公務員義務的規定;C項不屬于公務員的義務,當選C。
2、正確答案:C。《憲法》第41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對于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由于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ABD項均符合憲法關于公民權利的規定,C項說的是“任何國家機關”不符合。
3、正確答案:C。依《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章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章之規定。特別行政區的對外事務權限包括:(1)參加與港澳特別行政區直接有關的外交談判;(2)在經濟、文化、體育等領域發展對外關系,簽訂和履行有關協議;(3)以適當形式參加有關的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4)對國際協議是否適用于特別行政區發表意見;(5)簽發護照和其他旅行證件。有權實行出入境管制;(6)經中央協助或授權,與各國或各地區締結互免簽證協議;(7)可在外國設立官方或者半官方經濟和貿易機構,報中央備案;(8)經中央批準,可允許外國在特別行政區設立領事機構或其他官方、半官方機構。本題中的A、B、D項分別對應上述的第(5)、(1)項權限,故不選。C選項并沒有作出“初步決定的權限,故C應選。本題中的A、B、D項符合法律規定;C選項中,特別行政區有權對國際協議是否適用于特別行政區發表意見,但不能作出初步決定。故C應選。
4、正確答案:D。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2008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規定,面試以結構化方式為主進行。故正確答案為D。
5、正確答案:D。解析:本案涉及債的產生原因,應當區別分析。劉某第一次拾到一袋面粉,是因運輸糧車經過顛簸而落。是意外獲利。因無法律上的依據而構成不當得利。而第二次拾到的兩袋面粉,則是劉某的主觀故意所為,侵害了他人的財產權,構成侵權行為。故本題應選D。本案涉及債的產生原因,應當區別分析。劉某第一次拾到一袋面粉,是因運輸糧車經過顛簸而落。是意外獲利。因無法律上的依據而構成不當得利。而第二次拾到的兩袋面粉,則是劉某的主觀故意所為,侵害了他人的財產權,構成侵權行為。故本題應選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