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2017年浙江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練習題(71)
http://www.ikeluosi.com 2017-03-01 來源:浙江公務員考試網
1.《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機關可以采取抽樣取證和登記保存的方法收集證據。抽樣取證和登記保存屬于( )。
A.行政強制執行
B.證據保全措施
C.行政強制措施
D.即時強制
2.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 )的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加以設定。
A.責令停產停業
B.吊銷企業營業執照
C.限制人身自由
D.沒收非法財產
3.行政法律關系的客體不包括( )。
A.物質財富
B.權利和義務
C.智力成果
D.行為
4.甲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涉嫌違規被立案偵查,該案檢察人員李某與被害人存在近親屬關系,甲以此為由,提出回避申請。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
A.李某應該自行回避
B.作出回避決定以前,李某必須停止案件的偵查工作
C.李某的回避由檢察長決定
D.如果甲的回避申請被駁回,甲有權申請復議一次
5.從新中國成立到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中國法治建設經歷了多個重大節點。下列關于我國法治建設過程中的重大舉措,按時間先后排序正確的一項是:
?、傩贾袊厣鐣髁x法律體系形成
?、谔岢鲆婪ㄖ螄懭霊椃?/div>
?、厶岢霭l展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
?、芴岢鋈嫱七M依法治國
A.③②①④
B.①②③④
C.③①④②
D.①③④②
【下面是參考答案與解析。如果你認為題目或解析有誤,可點這里給我們糾錯?!?/b>
1.答案: BC
解析:
《行政處罰法》第37條規定:行政機關在收集證據時,可以采取抽樣取證的方法;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先行登記保存,并應當在七日內及時作出處理決定,在此期間,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不得銷毀或者轉移證據。B正確。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為制止違法行為、防止證據損毀、避免危害發生、控制危險擴大等情形,依法對公民的人身自由實施暫時性限制,或者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物實施暫時性控制的行為。C正確。本題正確答案為B,C項。
2.答案: C
解析:
法律可以設定行政處罰法規定種類中的全部行政處罰,具體是: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行政扣留以及其他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法還明確規定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這是法律的專有權力,行政法規或者地方性法規都無權規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故正確答案為C。
3.答案: B
解析:
行政法律關系的客體是行政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之一,指行政法律關系的內容即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目標,包括人身、行為、財物和智力成果。人身是指人的身體和人的身份。行為是指行政法律關系主體(行政主體和行政相對人)的作為或不作為。財物是指具有使用價值和價值的物質資料。智力成果是指人們通過智力勞動創造的精神財富或精神產品。B項“權利和義務”是行政法律關系的內容,不是客體。因此,本題選擇B選項。
4.答案: B
解析:
A項,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8條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四)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所以李某應該自行回避。A項正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0條第2款規定,對偵查人員的回避作出決定前,偵查人員不能停止對案件的偵查。B項錯誤。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0條第1款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的回避,應當分別由院長;檢察長、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院長的回避,由本院審判委員會決定;檢察長和公安機關負責人的回避,由同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決定。據此可知,李某的回避應由檢察長決定。C項正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0條第3款規定,對駁回申請回避的決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請復議一次。D項正確。故本題選B。
5.答案: A
解析: 本題考查我國依法治國的形成過程,我國最早是1978年提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然后是1999年的“依法治國寫進憲法”;2011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宣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最后是2014年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故本題答案為A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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