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加快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扎實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加快解決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等遺留問題。積極推進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增加社會保障投入,加快構建更加完善的社會保障安全網,使人民生活有基本保障、無后顧之憂。
【背景鏈接】
[內涵]社會保障制度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撫安置。社會保險是以經濟保障為前提的。一切國家的社會保險制度,不論其是否完善,都具有強制性、社會性和福利性這三個特點。
社會保險:分為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社會救濟:基本特征是維持最低水平的基本生活。社會救濟經費的主要來源是政府財政支出和社會捐贈。
社會福利:廣義的社會福利包括社會救濟,是指國家為改善和提高全體社會成員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所提供的福利津貼、福利設施和社會服務的總稱。狹義的社會福利,是指國家向老人、兒童、殘疾人等社會中需要給予特殊關心的人群提供的必要的生活保障。優撫安置,是指國家對從事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屬,如軍人及其親屬予以優待、撫恤、安置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在我國,優撫安置的對象主要是烈軍屬、復員退伍軍人、殘疾軍人及其家屬。
[作用]社會保障制度的作用有以下幾點:
第一,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
第二,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是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證。
第三,社會保障制度是社會公平的平衡器。
[措施]可以從以下方面加強社會保障制度建設:
第一,加快社會保障法制建設,讓社會保障有法可依,增強強制力。
第二,完善社會保障運行機制。建立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長效機制、參保繳費激勵約束機制、社會保障責任分擔機制、退休人員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
第三,強化政府社會保障責任。社會保障是政府的重要職責,除了加強制度建設外,還體現在資金投入、基金監管、管理服務等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