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2010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促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的良性互動,大力扶持小城鎮建設。小城鎮建設是加快農村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大舉措。
2010年2月22日,福建省政府日前出臺《關于加強綜合改革試點小城鎮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意見》。統籌城鄉協調發展,加快推進城鎮化進程和新農村建設步伐,經省政府同意,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實施農村土地整治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意見。
【標準表述】
意義理解
一是帶動農村非農產業發展,激活農村經濟。小城鎮的發展可以在原有鄉鎮企業發展基礎上,培育出大量上下游產業,不斷吸引周邊相關配套產業的集聚,還可以利用各種優勢,吸納外部資本進入,形成一大批具有小城鎮特色的產業品牌。
二是新農村建設的核心是提高農民收入,增加農村的公共產品供給。一部分先富起來的農民遷移到小城鎮,可以緩解過去的“過密化”為特征的人多地少矛盾,實現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
三是縮小城鄉差距,提高農村醫療、養老、教育等社會保障能力,促進農村市場的消費。
四是促進農村勞動力當地就業,解除外出務工之憂。農民進鎮門檻、就業風險和生活成本較低,小城鎮已經成為我國目前吸納農村富余勞動力的有效途徑和重要載體。
對策措施
一是推進農民向中心鎮、中心村集中居住,帶動新農村建設。
二是促進農村造福工程從邊遠鄉村向中心集鎮轉移。
三是加大對農村公共基礎設施資金資源投入。在建設中心村鎮的過程中,對修路、通電、通水、通信、建學校及醫院等的資金和資源投入,可以一次投資,資源共享。
四是促進適度規模經營,促進農村第三產業發展。建議城鎮化要轉變發展方式,走集約化發展路子。
五是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根據當地實際和發展優勢,打破原有建制村區劃界限,通過舊村改造、合村并點,推動居民及相關基礎設施向小城鎮聚集,促進小城鎮發展。如,可建設小城鎮中心學校、中心衛生院、中心電影院、中心俱樂部、中心文化站、中心集貿市場、中心養老院等,讓村民共享,促進農村社會事業發展。
六是促進農村文化事業發展,提高農民生活質量,特別是要方便農村兒童就學。
七是提高農村農民文明程度和農民素質,促進農民轉為居民,變成工人或市民,享受城鎮居民待遇。
八是促進鄉村發展,提高農民生活質量,改善農民居住環境,這不僅是從瓦房、土坯房變成套房、商品房,更重要的是要讓社會治安穩定、生活環境優美、交通便利等。
九是節約農村土地,保護農村環境,合理規劃、開發土地資源,促進社會協調發展。
十是促進農村農民就地轉移、就地就業,自主創業,發展農村經濟,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