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城鄉發展,將是我國當前乃至今后一個較長時期改革和發展的主線。人是生產力中最活躍的因素,搞好農村人力資源開發,對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農民增收、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等方面都將產生積極意義,對統籌城鄉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廣大農村發生了深刻變化。農村人力資源形成“兩大群體”,即向城鎮轉移的農村勞動力和留守農村的農民。從整體上看,第一類群體人力資源狀況有以下幾個特點:其一是自身受教育程度低,大部分為初高中學歷。從接受培訓的情況看,絕大部分農民在外出之前沒有接受過技能培訓,即使有也多是臨時性、短期的培訓,擁有職業資格等級證書的農民很少;其二是人員結構不合理。從性別上看,男性居多數;從年齡上看,青壯年居多數;其三是人力資本投資不足。由于進城務工農民工資水平總體偏低,食品住房、子女讀書、醫療費用的支出占總支出的比重較大,從而導致對自身教育培訓的支出減少。人力資本投資不足也致使農民工素質得不到有效提高,只能從事技術含量低、勞動強度大的職業;其四是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進城務工農民缺乏勞動合同保護、工資被拖欠、社會保險不完善、看病難等一系列問題都很突出;其五是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突出。農民工子女教育事關人力資源的再生產及可持續發展問題。目前絕大多數的進城務工農民無力讓子女受到良好的教育,很多農民都將子女留在農村由老人看管。第二類群體人力資源狀況為:從年齡構成看,中老年居多數;從性別構成看,婦女占多數;從身體素質看,許多留守農民身體有疾病。許多留守農民家庭生活狀況不容樂觀。同時,農村留守兒童管理問題也很突出,很多留守兒童存在學習較差、親情缺乏、心理障礙等問題。
在大力推進農村勞動力向城鎮轉移的同時,也要更加關注留守農民的教育培養問題,要通過“兩大群體”勞動力素質的提高,來促進城鄉勞動力合理配置,從而縮小城鄉差距、實現統籌城鄉發展。
第一,加強農村轉移勞動力群體的人力資源開發。首先,開展農民工就業培訓和技能培訓。以提高農民工就業水平及優化農民工就業結構,從而增加農民工收入,改善農民工生活條件。培訓應突出實用性、實效性,長期性,創新培訓方式方法,豐富培訓內容,進行培訓效果評估。同時提高農民工遵守法律法規和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其次,統籌城鄉市場,建立統一開放的勞動力市場。充分發揮市場對農村人力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實行城鄉平等的就業制度,為城鄉勞動者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和服務。消除各種針對農民工進城就業的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限制。建立統一開放的勞動力市場,提高農民工自我開發的積極性。最后,健全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建立由企業負擔的工傷保險制度。用人單位應遵守保險的普遍性原則為農民工全部辦理工傷保險,政府則承擔制度設計和依法強制執行的責任。同時要重視職業病防治和農民工健康服務。將與企業建立穩定勞動關系的農民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落實以公辦學校為主、以輸入地為主解決好農民工子女入學問題的政策。
第二,加強農村留守農民群體的人力資源開發。首先,加強制度建設。農村人力資源開發主體是農民,主導在政府,應充分發揮政府的作用。要健全投入機制,加大對農村人力資源開發的投入力度,進行投融資體制改革,建立以政府為引導,社會廣泛參與的多元化投融資體系。要健全激勵機制,設立農業科技創新與農業技術推廣等方面的獎項,對有突出貢獻的優秀人才實施獎勵,發揮人才資源作用;取消各種有形和無形的限制,提供各種優惠條件,吸引高素質人才投身于農業發展,真正把人才引到農業教育、生產的第一線,健全農村人才回流機制;開展農民“創業明星”、“技術能手”、“杰出青年”等評選表彰活動,努力營造良好氛圍。要健全考核機制,建立專門的農村人力資源開發組織,明確工作職責,制定本地區人力資源規劃,把培訓農民的數量和質量、農村勞動力轉移的數量和效果、農村實用人才的增量等納入考核。其次,統籌城鄉教育,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支持力度。農村教育包括農村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發展農村教育事業是落實科教興農方針,提高農村人口素質的關鍵,是農村人力資源開發的根本。要重視農村婦女的教育。必須經常對農村婦女進行科技知識教育、保健及農村家政方面的教育。此外,要做好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積極組織各種類型的農業科技下鄉活動,著力發展農村遠程教育;再次,統籌城鄉公共事業發展,提高農村社會保障水平。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在收入再分配方面向農村社會保險制度建設傾斜。針對當前農民最迫切需要解決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問題,可以根據我國國情和各地區實際做好規劃,分步實施,使農村人力資源的社會保障水平切實得到有效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