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所謂“土地換社保”,就是將農民承包的土地來置換為給農民的社保。方案各種各樣,但基本思路是“兩換”:第一,農民放棄宅基地,換取樓房,集中居住。第二,農民交出承包的耕地、林地,換取城鎮居民的社會保障。
【標準表述】
[優勢]
一是可以使荒置的土地能夠實現集約生產,改變小農耕種模式,實現規模經營。
二是擁有城市戶籍后進城務工的農民將更方便的享有養老、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培訓等方面的平等權利。
三是可以保護農民工權益,使農民工可以平等地享有各項權利;還能啟動消費,擴大內需;促進城鄉資源要素一體化;幫助城市增加活力、讓城市年輕化;降低社會管理運行成本。另外對于保障耕地面積,糧食安全來說也具有重要意義,可以減少社會的不穩定因素。
[實質及措施]
所謂的“土地換社保”,所換來的只是一部分保障或者淺層次低水平的保障,并非是完全保障。基本社會保障不可能讓一個人過上幸福體面的生活。實際上在把農民轉成城鎮戶籍的時候,也把他們轉成無財產者。承包地和宅基地是農民的合法的財產權益,而社會保障是應該政府給提供的公共服務。
獲取土地利益并接納大量的失地農民,但后屆政府卻可能面對無地可賣,卻又要承擔轉為市民的農民在社會保障上沉重的財政包袱,到時失地農民的福利將很難得到保障。
城鎮化過程,應當是農民境遇得到改善的過程,在此過程中,地方政府首先需要尊重農民的土地權利,其次應當把農民當成平等的公民,積極地向其提供公共服務和公共品,為其建立與城鎮人口均等的社會保障。在此基礎上,讓農民自主處理自己的土地,決定是否及怎樣流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