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鏈接
民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民經濟中最富活力、最具潛力、最有創造力的力量。 “十一五”以來,河北省民營經濟取得了長足發展,在推動全省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從整體來說,河北省民營經濟占經濟總量的比重還不夠高。因此,加快民營經濟發展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二、河北省民營經濟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從全國來看,河北省民營經濟綜合實力和發展水平處在中上游,但與先進省份相比,還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現為:一是總量少。2009年河北省民營經濟實現增加值9450億元,明顯低于廣東、江蘇、山東、浙江等省;二是規模小。河北省百強民營企業平均營業收入21.3億元,比江蘇少102億元,比廣東少16億元。年銷售收入超千億元的民營企業還一戶沒有。三是競爭力弱。大多數企業還停留在傳統產業或產業鏈條的低端,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知名品牌的優勢企業還不多。
三、推動民營經濟發展的具體措施
之所以形成這樣明顯的差距,最根本的還是思想不夠解放、環境不夠優化、政策落實不到位。因此,《河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的報告》中明確指出:2011年河北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工作中重要一項就是:著力發展民營經濟。推進民營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就要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強化扶持政策。放寬市場準入,支持民間資本進入交通、水利等行業和領域,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市場準入標準和優惠扶持政策對所有經濟主體公開透明;降低經營條件,加大財稅、金融扶持,搞好用地保障,等等。
(二)鼓勵技術創新。在企業技術中心認定、技術創新資金、工業設計獎勵等項目安排上,對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給予重點支持。對國家級和省級創新型企業,由當地政府給予適當獎勵,并對其科技項目給予優先安排。
(三)加強人才培訓。推進民營經濟組織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開展全方位、多層次、形式多樣的民營企業從業人員培訓,特別是加強民營企業家培訓。
(四)幫助開拓市場。鼓勵省內民營企業申報政府采購項目,符合規定的自主創新產品實行政府首購。加強產需銜接,對民營企業參加境內外重要會展發生的攤位費、公共布展費等給予資助。
(五)支持做大做強。積極推進民營企業聯合重組,對企業兼并重組發生的土地使用權、不動產所有權和相關股權轉讓,免收變更過戶手續費;對兼并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和破產企業,符合有關規定的,免征契稅。組織開展“對標行動”和“百強民營企業”、“千家成長型中小企業”幫扶活動。
(六)強化激勵機制。完善民營經濟統計監測制度,強化民營經濟動態監測。每年對設區市、縣(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推動民營經濟發展情況進行考核評價和綜合排隊,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使他們政治上有榮譽、經濟上得實惠、社會上有地位。
(七)減輕企業負擔。凡未按規定權限和程序批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一律取消,凡不在國家和省規定的收費目錄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一律停止收費。不得強迫訂購書刊、亂拉贊助,取消一切攤派,嚴肅查處涉企亂收費行為。組織開展法律援助,保護企業合法權益。全面推行行政服務中心“一站式”服務,減少審批環節,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