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廉潔從政 報告個人事項 黨風廉政建設
【背景鏈接】
當前,各級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方面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對此,中央強調要以制度建設推動反腐倡廉工作,形成有效預防腐敗的長效機制。在這一背景下,今年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新舉措不斷出臺:
2010年1月18日,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在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等8個方面對黨員領導干部提出了52個“不準”,規范了黨員領導干部的廉潔從政行為。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要求領導干部報告收入、房產、投資等事項。
【標準表述】
[權威觀點]
懲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努力把腐敗現象減少到最低程度。——胡錦濤
制度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要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通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和制度創新,努力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上取得新突破,最大限度地減少腐敗現象滋生的土壤和條件。——賀國強
[加強監督的必要性]
輿論是一種普遍的、無形的強制力量。不受監督的個人、不受監管的權力、不受監控的環境必然導致腐敗。只有強化對權力的監督制約,讓權力在陽光下規范運行,才能根除腐敗的土壤。把監督制度落到實處,端正干部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促使干部謹慎用權、廉潔從政。
[措施]
第一,要加強對領導干部的教育監督。以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為重點,加強對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潔從政教育,大力弘揚黨的優良作風,繼續引導領導干部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
第二,要加強制度創新,強化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和制約。建立和完善對權力運行過程各個環節的監督約束制度,把黨內監督同輿論監督、上級監督同群眾監督結合起來,采取內外評議、上下聯動措施,形成全方位多視角的監督網絡和約束機制,增強領導干部拒腐防變的能力。同時,落實行政問責和失職追究制度,對權力運用中出現的人為失職行為進行責任追究。
第三,認真抓好法制制度和財經制度的執行。嚴格禁止以任何借口變通法律制度和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的審計和財務監督,從源頭上堵死行政單位公賄的財源。
第四,落實干部報告個人事項的規定,加強對干部的管理和監督,促進干部廉潔自律,從根源上防止腐敗。
【一句話點評】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力。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取決于制度的制定,更取決于制度的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