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5月12日11時,監察部發布了“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劉鐵男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的消息。這條短到33字的引起了網民熱烈的討論。其中很大一部分討論焦點聚集在《財經》副主編羅昌平實名舉報劉鐵男這一事件。
【標準表述】
[綜合分析]
首先,網絡舉報以快速、便捷的優勢成為“反腐利器”。相比傳統的社會監督模式,網上舉報因為其速度快、影響大和低成本、低風險的技術優勢,更容易形成輿論熱點。它可以認為是在無形中形成的一種社會監督,將相關部門的調查工作置于公眾監督下,調查過程將會更加透明,結果也會更有說服力。在“人人都有麥克風”的時代,網絡的開放性使其形成一個人人可以參與的扁平化的輿論場,對權力運行可以進行無處不在、無所不包的關注,促進官員謹慎用權,約束言行。同時,網絡為官民搭起直接互動的交流平臺,創造平等及時的對話機會,可以讓領導干部更便捷地傾聽民聲、把脈民意,及時改錯糾偏,提高執政能力,從而降低了腐敗發生的可能性。
其次,網絡監管存在漏洞讓網絡舉報變成一把雙刃劍。網絡舉報的泛濫,也會使有關部門在查處腐敗過程中,對于保證公眾知情權和保護個人隱私權之間難以權衡。而面對公共利益,官員隱私權該受到何種程度的限制,更需要明確的法律界定。在網絡舉報的過程中不乏存在著各種嚴重失實的報道。這也給廣大民眾提醒,監督和隱私各有邊界。如脫韁之馬的“網絡監督”真假難辨,一旦踐踏到普通公民的“隱私領地”或者危及集體權益,必將會使整個社會陷入不安。
再次,網絡反腐的盛行表明傳統舉報方式存在缺陷。現在很多人愿意通過網絡舉報這種形式參與反腐倡廉工作,說明人們已經認識到傳統舉報方式存在很大缺陷。傳統的實名舉報是指通過來信、來訪、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向紀檢監察機關檢舉、控告黨員、黨組織及行政監察對象違紀違法問題的行為。這種舉報方式缺乏公眾監督,讓舉報和查證工作多了些風險。很多民眾對走正規渠道缺乏信心,有的擔心石沉大海,久無消息;有的甚至擔心“官官相護”、打擊報復。國家能源局在回應劉鐵男被舉報時表示:“舉報消息純屬污蔑造謠,能源局正在聯系有關網絡管理部門和公安部門,正在報案、報警。將采取正式的法律手段處理此事。”在未經實際調查時就貿然推出這樣的結論,甚至要追究舉報人法律責任,這明顯不是“為民務實清廉”的表現,也讓公眾對傳統舉報方式產生一種擔憂心理。
[啟示]
網絡是一個成本最低、速度最快、最為直接的民情官意的互動平臺。網絡媒體常常反映出許多在其他媒體上很難見到的、來自社會基層的各種消息,它可以最快速度、最大限度地保障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了解到真實民意,通過疏理與分析,為其科學決策提供依據。但抓好網絡反腐,是一個不斷嘗試、總結、實踐和完善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措施]
對此,建議:
一方面,規范網絡舉報平臺,讓網絡舉報在法制環境中發揮更大作用。網絡監管部門針對突出問題,要從采取打造工作平臺、暢通信息渠道、強化信息發布、接受網民監督、強化專網建設、實施電子監察,健全管控機制、優化反腐環境等入手,以網絡為依托,以技術為手段,以硬件投入和制度建設為保障,實行網民外部監督和專網系統監督相結合、引導網民理性參與與積極利用網絡資源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相結合、強化網絡反腐輿情預警、防控與嚴肅查辦案件相結合,做到通盤謀劃、統籌推進,切實引導好、利用好網絡反腐,推動網絡反腐又好又快發展。
另一方面,完善傳統舉報機制,建造良好實名舉報氛圍。要加強舉報中心的力量,減少舉報案件轉辦環節,縮短周轉時間,做到及時調查、及時反饋,提高舉報調處率。要提高舉報中心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進一步加強、完善舉報線索的管理;全面落實實名舉報承諾制度,在堅持檢察長接待群眾來訪、約談制度的基礎上,對實名舉報實行限時調查、限時反饋制度,做到件件有結果、事事有反饋,充分保護群眾的舉報熱情,并使其感受到實名舉報的有效性。同時做到換位思考:舉報人可以在自己認為合適的時間、地點,選擇自己信任的檢察人員接訪;對于要案和案情重大的舉報線索或舉報人要求的,可以直接約見檢察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