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一項重要內容。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體學習時強調:“各級領導干部要努力提高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能力,自覺地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緊急,越是矛盾突出,越要堅持依法辦事。”
一段時期以來,各地以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為契機,在依法執政、依法行政道路上做了許多積極有益的探索。
哈爾濱:行政執法有了“緊箍咒”
“依法行政、執政為民”成為近年來各級黨政部門的工作重點。然而,一些行政執法單位的不作為和亂作為,與依法行政的目標相去甚遠甚至背道而馳。在有些地方,一方面執法單位的執法權力在不斷增大,而另一方面行政監督能力卻呈現弱化的趨勢。這種一條腿長、一條腿短的現象,使依法執政面臨挑戰。
今年年初,哈爾濱市率先成立了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和行政效能中心,對全市600多個執法主體、3萬多名執法人員進行有力監督,從而使行政許可法的貫徹實施有了新的平臺,同時為行政執法部門確立了監督主體。
去年下半年,市政府制定出臺了《哈爾濱市行政執法監督規定》、《哈爾濱市行政效能監察規定》等6部有關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政府規章,使行政監督部門在工作中有法可依。
據統計,在哈爾濱市各級行政機關做出的行政處罰中,有50%以上存在不同程度的違法問題。今年6月中旬至7月下旬,市政府法制辦會同黑龍江省法制辦在本市開展了對執法活動的明察暗訪,重點對公安、交通、規劃、土地、工商、技術監督、建設、環保、城管等部門或系統進行調查,共發現了40多起行政執法方面的“問題案件”。
面對諸多“問題案件”,行政執法監督部門決不姑息,而是一查到底:一是對發現的問題進一步核實,并按問題性質提出處理意見;二是根據問題性質,做出通報批評、收繳非法所得、注銷行政執法證件等處理;三是與監察部門一起追究當事人和相關領導的行政責任;四是對群眾反應強烈的案件,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會議上進行公開處理。
今年上半年,哈爾濱市政府新受理行政復議案件93件,現已辦結75件,其中撤銷16件,確認具體行政行為違法35件,撤回行政復議申請10件,維持14件。短短半年間,哈爾濱市行政執法監督部門成為各類行政執法單位又敬又怕的機構,也為政府依法行政樹立了權威。
海安:縣長、村民平等對簿“公堂”
7月16日,江蘇省海安縣人民法院審理了行政許可法實施以來該縣第一起涉及行政許可的案件。坐在原告席上的是當地大公鎮賁巷村村民張寶蘭,而坐在被告席上的是縣長章樹山。
縣長出庭應訴的是一起建設用地行政許可案。原告張寶蘭夫婦與案件的第三人周宏宇系前后鄰居。2002年9月8日,周宏宇向相關行政機關申請在原地翻建房屋,得到海安縣大公鎮政府的同意,縣政府據此批準了周宏宇的建房報告。原告認為縣政府對第三人住宅用地的許可行為對其宅基地的使用權構成侵害,遂提起訴訟。
“縣長坐到被告席上和老百姓面對面打官司,真是沒想到。”庭審結束后,原告張寶蘭發出這樣的感慨。章樹山則說:“隨著海安縣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的制度化,今后行政機關一把手出庭應訴將不再是什么稀奇事。”
推行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是海安縣推進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的一項重要舉措。在以往的民告官案件中,行政機關負責人都怕當被告出庭,此類案子一般都委托律師或法制辦的工作人員代為出庭。不久前,海安縣政府采納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議:凡有行政訴訟案件進入庭審程序的,行政機關法定代表人應該出庭參加訴訟。縣政府明確提出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次數作為年終考核的內容。縣委書記張愛軍要求將行政首長出庭納入制度化軌道。
縣長章樹山告訴記者:“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還需要進一步完善。我們一方面要求行政機關嚴格要求自己,切實做到依法行政;另一方面也大力鼓勵老百姓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襄陽:“土政策”取締了,服務效率提高了
過去,湖北省襄陽區的一些鄉鎮政府在管理上基本是包攬一切,管了一些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甚至不惜采取一些與法律法規相悖的“土政策”,導致老百姓怨聲載道。如今,各鄉鎮積極探索走依法行政之路,在政府“瘦身”后不再包攬一切,該管的管,該放手的放手,同時加速政府職能轉變,服務意識、服務效率明顯提高,得到了群眾的好評。
今年7月初,伙牌鎮五龍村磚瓦廠廠長卷款潛逃,留下磚款、工人工資等近30萬元的債務,廠里的民工和債權人找到鎮上要求解決。按以往做法,鎮上要將全部債務承擔下來。現在鎮政府落實依法行政,通過區法院對資產進行查封,讓債權人起訴原承包人,由法院進行追繳,使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從而使該廠很快就順利地重新承包出去。
今年2月,朱集鎮羅莊村三組農民余來寬反映,村里以他未交修路集資款為由,以本村的“土政策”為依據,不給他兒子發戶口簿,以致無法辦理身份證,卡住了兒子外出打工之路。針對這個問題,朱集鎮舉一反三,把清理違反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的“土政策”作為依法行政的突破口,督促各村清理了宅基地劃批、計劃生育、農村水電費收取等12個方面的“土政策”,妥善解決了30多個多年來遺留的老問題。2月中旬,余來寬的兒子拿到了外出務工所需的身份證,安心地踏上了南下打工的列車。
“土政策”取締后,全鎮百姓拍手稱好:“只要村里不搞‘土政策’,今后我們再苦再累,也要將該交給國家和集體的錢,一分不少地交清。”
前幾年,黃集鎮少數單位服務意識差,辦事效率低,群眾意見很大。今年春天,鎮黨委、鎮政府根據群眾需要,特設了為民排憂解難、農副產品銷售、農林特產信息、法律咨詢服務等“四大門診”。群眾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直接找對口的“門診”解決。如果一個部門解決不了,就把相關部門的負責人請來“會診”。短短3個月內,前來“求診”的單位職工、農村群眾帶來了108個難題,當即解決了89個。薛集村村民龔應安過去為辦建房手續,幾個單位相互推諉,拖了近一年還未辦成。聽說解難“門診”后,他就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前來,沒想到半天所有手續都辦完了。他高興地說:“解難‘門診’為農民解決老大難問題,既公開又便捷,真是想到了群眾的心坎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