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龍游縣公開選調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各10名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根據工作需要,經縣委研究,決定面向全市范圍公開選調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2019年龍游縣計劃在衢州市范圍(不包括本縣)公開選調公務員10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名,具體選調計劃詳見附件1。
二、選調原則
公開選調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人崗相適、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面試、嚴格考察、擇優選調的方式進行。
三、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基本條件: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忠于職守,愛崗敬業,作風正派,團結協作;身體健康;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曾受黨紀政務處分的;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或審查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體的職位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三)報考人員年齡需在35周歲以下(1984年8月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同時需在當地服務滿五年或服務未滿五年、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參加本次選調。
四、選調程序和辦法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分為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察、確定擬選調人員、公示、辦理相關手續等程序,相關選調信息將在龍游縣人民政府網和龍游黨建網上發布。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8月6日至8月13日。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者將相關材料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龍游縣委組織部郵箱[email protected]。
3.需報送的材料:《2019年龍游縣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2019年龍游縣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為《報名表》)、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證明等材料的原件照片(或掃描件)、電子版的《報名表》和免冠近照。
每位報名者限報考一個崗位。
(二)資格審查
由組織人事部門會同選調單位主管部門對報名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對通過資格審查人員,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以電話和短信的方式通知參加面試。選調崗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比例一般要達到1:2以上,不足比例的崗位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是否相應核減(核銷)崗位。
(三)面試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確定為面試對象。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考察。
(四)考察
考察由組織人事部門和選調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按照選調計劃數和考察人數1:2的比例,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
考察工作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及用人單位選調崗位的要求執行。
(五)確定擬選調人員。根據考察情況,綜合參加選調人員面試成績和原單位現實表現,確定擬選調人員。
(六)公示
經面試、考察擇優確定的擬選調人員在龍游縣人民政府網和龍游黨建網公示5個工作日。
(七)辦理相關手續
公示期滿后,對擬選調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選調使用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因公示期間有異議并查實被取消選調資格或擬選調人員放棄選調資格,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是否依次遞補。
五、其他事項
本次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遵守有關政策規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對違反公開規定、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資格和選調資格。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報考人員對報考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及其他報考所需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的,請與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咨詢電話:0570-7022394,咨詢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9年龍游縣公開選調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計劃表.xls
附件3:2019年龍游縣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中共龍游縣委組織部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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