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2名。具體的招聘單位、對象、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等詳見招聘計劃表。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對象
1、具有遂昌縣戶籍(含:遂昌戶籍、出生地在遂昌、遂昌生源,以2012年7月14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的人員(少數崗位招聘范圍、對象采取放寬的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2、現服務遂昌的大學生自愿者,戶籍不限;
3、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含2012年畢業的應屆生),戶籍不限;
4、遂昌縣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的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人才[2007]184號文件中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政治素質好,事業心、責任心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年齡在1977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和專業等其他資格條件;
4、身體健康。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信息發布平臺。本次招聘的考試成績、有關通知、公示等信息,統一在“中國遂昌”門戶網站(http://www.suichang.gov.cn/ )“公告公示”欄發布。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2年7月14日-1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報名地點:遂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會議室(縣城北街206號)。
應屆畢業生報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畢業生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報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時需交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報名考試費80元。同一崗位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由用人單位根據報名者提供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核,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人員,于2012年7月19日憑繳納報名考試費發票或憑考生本人身份證,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公務員管理科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二門(其中縣水利局水利工程2、水利工程3崗位,縣教育局會計崗位,縣新聞傳媒中心記者崗位,縣廣播電視臺搖臂攝像師、后期制作崗位的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專業科目二門)。各科滿分為100分,兩門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90分。
筆試時間為2012年7月21日。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四)面試
筆試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各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的按1:2確定)。如崗位中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不領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實施3天前,經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在該崗位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
(五)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按考生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面試成績÷2。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考察工作有關規定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六)公示、聘用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聘用對象,并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到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12年9月30日前畢業并取得報考崗位規定學歷的,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遂昌縣最低服務期限為 5 年。
四、相關事項說明
1、考生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考生在參加筆試時需攜帶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2B鉛筆、橡皮和卷(削)筆刀。
3、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本次招聘計劃表中涉及的時間統一截止到2012年 7月14日。
本公告由中共遂昌縣委組織部、遂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遂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78-8122317
舉報投訴電話:0578-8122345 舉報地址:遂昌縣紀委、監察局
附件2:遂昌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附件3:2012年遂昌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專業試卷考試范圍
中共遂昌縣委組織部
遂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