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按照《溫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的若干規定》(第43號令)和《樂清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實施細則》規定,我局采用考核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3.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和相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5.年齡為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的崗位和專業要求。擬招聘崗位為樂清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全額事業崗位,負責國家工業電器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籌)技術方面工作。專業參照《2011年樂清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資格審查辦法》與工作相匹配。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7月30日
(二)報名地點:樂清市質量技術監督局605辦公室(城東街道晨曦路186號),聯系電話:0577-61886378
(三)資格審查:由主管部門負責,應聘人員須持“畢業證”和“學位證”,雙證齊全。2012年7月31日前畢業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畢業生憑所在院校證明應聘,但畢業時須“雙證”齊全。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須按人事管理權限出具同意報名的證明。
四、考核。主要考核擬聘人選的專業能力、學業成績、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考核合格者經集體研究確定聘用人選。
五、體檢和考察。體檢和考察由主管單位組織。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
六、確定擬聘人員和公示。根據考核、體檢及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人員,以樂清人才網及樂清市質量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七、聘用。公示后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經主管部門審核,報樂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溫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審批后,按照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辦理檔案、戶籍等相關手續。
樂清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