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工作知識要點總結
第一章 社區概論
(一)社區的含義、特征和基本要素
(二)社區的基本類型和功能
(三)社區發展的含義、原則、程序和歷程
第二章 社區建設
(一)社區發展的含義、意義和發展歷程
(二)社區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實現條件和發展方向
(三)社區建設的特點、功能、內容和任務
第三章 社區居民自治
(一)社區居民自治的含義、要素、目的和特點
(二)社區居民自治的意義、基本原則和特性
(三)社區居民自治的基本形式
第四章 社區組織
(一)社區黨組織
(二)社區居民委員會
第三章 社區居民自治
(一)社區居民自治的含義、要素、目的和特點
1、自治的基本含義:
在一定區域的某一社會組織內,其成員或管理機關可以在一定范圍內擁有自己內部事務的決定權。根據憲法規定,我國實行的是基層群眾性自治制度。從字義上理解,這種基層群眾性自治就是群眾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務。
2、要素:(1)自治區域;(2)自治組織;(3)自治事權
3、目的:在于社區居民群眾自己決定自己的事情,利用自己的資源,依法辦理屬于自己的事務,以促進基層社會主義民主、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的發展。
4、特點:浙江公務員考試網(http://www.ikeluosi.com/)編輯整理
(1)自治組織本身不是政權機關,也不是政權機關的派出機構或輔助機構,不向國家承擔財務責任,主要行使自治職能。
(2)自治組織的負責人不屬于國家公職人員,而是由自治組織全體成員選舉產生的,并對全體居民負責。
(3)自治的對象是全體居民,而不是局限于某一階層或某一行業的成員。
(4)自治的范圍限于基層的社會生活,以人民群眾生活的社區為自治單位,如村莊、街巷、里弄等。
(5)自治的目的是使該居住區內的居民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辦理好本居住區中的公益事業和公共事務。
(二)社區居民自治的意義、基本原則和特性
1、意義:(1)有利于人民當家作主;(2)有利于居民素質的提高和全面發展;(3)有利于改善社區管理;(4)有利于社區共同體的真正形成;(5)利于政府與社區履行各自的職能與任務。
2、基本原則:(1)群眾自治原則;(2)直接民主原則;(3)由民做主原則。
3、特性:(1)直接性;(2)有限性;(3)有序性。
(三)社區居民自治的基本形式
1、居民會議制度
2、民主選舉制度
3、民主決策和民主管理制度
4、民主監督制度
5、居民公約和居民自治章程
6、居民委員會工作制度
